前言

  這是敝人對於鞋襪腳戀物的片言隻語。

  首先是一份個人主張︰人並不能單獨戀物。意思是,我對鞋襪腳的愛戀,極大部分是建基於它們背後連結住的想像。譬如聞著襪子的話,腦海裏浮現的是穿著鞋襪的火熱雄性胴體,被他們用大腳輕踏全身之類的情慾互動。同理,如果有人表示自己喜歡制服,實際上很可能是喜歡特定的人穿著特定的衣飾,在化學作用下造成的整體效果。單憑「空洞」的制服本身,並不會掀起多少情慾。

  要比喻的話就是泡麵與湯包的關係。只吃泡麵,味同嚼蠟;只喝湯包,難以下嚥。唯有爽口的泡麵配上濃郁的湯包才能造就一份美好午餐。只是細分而言,有些人更愛泡麵這個主體,即便是不下湯包,做成炒麵、撈麵也是別有風味;有些人如我,更愛湯包,麵條與之相比更像是配菜而已。

關於戀足

  魯迅曾於《小雜感》所言︰「一見短袖子,立刻想到白臂膊,立刻想到全裸體,立刻想到生殖器……」若真如此,那麼一看見健壯粗獷的腿足,思緒理應駕著跑車往性慾全速奔馳。

  可不是嗎?飽滿的比目魚肌,浮凸的阿里斯跟腱,濃厚的短腿毛,秋收小麥一般的健康膚色。再往下看,仿如磐石堆砌的寬大足掌,圓潤結實的十顆肉色珍珠盡收眼底。得見此番美景,能讓人不心動嗎?

  幾年前訪遊台灣,就讓我約到這麼一個男生。壯碩如熊的身材已教人傾慕不已,如上述那般完美的腿足更是令我垂涎。於是我們在酒店房間,他閒坐床沿,而我跪坐一旁,身體繼續往下,一路往下。直到自己完全躺平——

  我現在是一張地氈,請你好好使用我吧。

  他亦是十分識趣,開始在我身上輕輕踩踏。小腿、大腿、肚腹、胸口,身體各處都分享了他腳掌的溫度。他的腳底彷彿抹了春藥,踩中哪裏,那裏就一陣血脈沸騰。但最有效的部位倒不是踩陽具,而是踩臉。他的兩隻腳掌完全佔領我的視野,覆蓋到我臉上的時候,我內心的愉悅隨即衝上雲霄。

關於戀襪

  記不起自己是什麼時候愛上穿襪子。只知道幼時體質虛寒,手腳冰冷,穿著襪子睡覺總是令我有種溫暖的安全感。後來即便不是冬天,也喜歡穿襪子保存自己的體溫。

  有時還想保存比體溫更深刻的東西。譬如味道。襪子本身就容易積存味道,而那種味道在知音人的心目中,簡直是攝人的芬芳。

  年少時我比較喜歡純白的短筒襪,也是最典型的學生款式。成年後就開始懂得欣賞各種花樣的襪子。當中又以襪底印字的款式最為中意。試想像一下,經年累月的使用過後,看到襪底的印字受汗跡掩蓋而變得斑駁模糊,豈不令人心動嗎。

  每晚下班回家,把雙腳從靯子拔出,將一日辛勞化作汗液,在瓷磚地板壓下潮濕印記。挪開腳掌,欣賞那片地上霧霜逐漸蒸發,化為烏有。仿若冬日時分在玻璃櫥窗前呵氣作畫,一切痕跡,連帶自己當時留下的心思,都將轉瞬即逝。

  上文提及的壯熊男生,我後來鼓起勇氣向他坦白自己的戀襪傾向。他說好吧,下次你再來台灣玩的時候,我送你一雙穿過的襪子。

  然後我真的再去台灣了,就在去年台北同志遊行那個週末。他前往我的住處,用繩子將我綑綁,再用腳蹂躪一番,最後送我他現在穿的襪子——雖然用嘴巴替別人脫下襪子非常不容易,但那份獎勵,噢,真香。

關於戀鞋

  三者之中,我對於鞋子的戀物傾向最淺薄也最短暫,並且只會對於某些鞋子感興趣——通常是運動鞋和球鞋。

  說是喜歡球鞋,我內心卻沒有收藏球鞋的欲望。即便走進球鞋專門店,或是登上各大運動用品網站,一整片琳瑯滿目的鞋款,依然無法使我動搖。因為在我眼中,未經人事的球鞋就只是半成品而已。

  直到被狠狠穿戴踐踏,走遍健身房運動場,被汗水反覆浸淫洗禮,因長期按壓而在鞋墊烙下腳趾分明的印記之前,它,就只是個半成品而已。

  但要是真有那麼一雙成熟的球鞋,我很樂意用盡整個夜晚去享受它。好些年前我約到一個願意穿同一雙鞋襪好多天,將鞋襪當成是酒麴百般呵護和養殖的朋友。那夜在酒店,我沒做到任何普通人都預想要發生的事情,反倒是整夜都與他的鞋襪糾纏不休。

  我會像是收到聖誕禮物的小男孩那般,小心翼翼地拆解鞋帶結。撥開鞋舌,好似是拔出陳年紅酒的木塞,細細品味那些從隙縫處滲來的幽香。將他的襪腳從鞋子拿出,換進自己的鼻子。那夜我倆不過是初次見面,我卻如此這般感受到他曾經踏足過的道路,揮霍過的汗水,洗練過的故事,豈不是一種另類的親密嗎。


  最後來分享一件軼事。大概在2017年,有個熱愛球鞋的西班牙朋友,因為不捨得丟棄舊球鞋,就把球鞋造成臉罩,舊物重生,環保之餘亦十分時尚。後來他甚至將此做成生意,專門把各式球鞋做成臉罩。

  我呢,本著一試無害的心態,向他寫信解釋自己的特別興趣,問他能不能在球鞋臉罩靠近鼻子那處,縫上他用過的鞋墊。他完全沒有蔑視之意,還表示相當樂意加入這個「特閊」。言談交流之中,我隱約也感到他是同道中人,他交付給我的作品,造型一流,味道也是原汁原味地保存下來了,戴到臉上就能吸到飽。戀物果然是世界大同的語言。